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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项目简介
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额外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范围
人员人工费
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明确项目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服务项目
3年内可追溯
2016年1月1日起,未及时享受的研发企业,3年内可追溯享受此政策
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研发支出单独核算
需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核算实际发生额。严格区分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否则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服务团队
王亚囡
+86 13910329244
项目总监
经济学学士,熟悉各主要离岸公司注册,跨境服务免税,财政补贴,转移定价,离岸银行等方面的运作及具体操作。
白茹
Tax Consultant
商业学士学位,了解北京等地相关税收政策及部门要求,熟悉跨境应税服务免税、退税及售付汇和外资设立、注销等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运作。
于淼
8610-67681989-632
Department Manager of Finance Outsourcing
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近10年中国大陆及欧洲工作经验,熟悉中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外资企业账务处理、税收筹划、准则间报表转化。
相关事项
适用条件,推荐申请
涉及下述三种情况关联方交易的企业,RTF强烈建议企业申请150%加计扣除费用。[%%%]1、按照成本加成确定收入;[%%%]2、进入到特别纳税调整2号令规定的税局监管“区域”的企业;[%%%]3、常年亏损企业;推荐原因:企业在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一旦被税局判定为有失公允。
01
不适用行业
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业
02
不适用“研发”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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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或相关资讯
RTF提示哪些企业应该重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相关服务
退税服务
当企业出现税金多缴时,我们可以为企业分析税务政策,以零风险的解决方案实现所得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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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项下对外支付
企业投资后汇回的方式包括利润汇回,撤资,支付各种成本,境外服务费等;不同的方式会存在不同的涉税成本,人员耗费精力成本及其他政府监管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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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RTF税收优惠服务将为企业带来最前沿的税收优惠信息,使企业不再因信息滞后而错失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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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质认定
RTF为企业提供合规的税务服务,让企业第一时间完成税务规划;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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