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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外资企业注册融资租赁型企业操作指南
  • 发布日期:2015-10-28 00:00:00
  • 文章来源:RTF
  • 作者: RTF

目前,许多声音发出对于在中国开展业务表示谨慎,但从实际数据反映,1~3季度外资企业注册已达到3.1万,同比增长10%。这也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中国开展业务仍是十分不错的选择。本次RTF就带来关于上海自贸外资企业注册融资租赁型企业的操作指南。



一、投资者资产要求

新《公司法》中虽然已明确表示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方面没有明确的要求,但对于申请融资租赁型企业还是需要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资投资融资租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5、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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