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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什么情况才可?
  • 发布日期:2015-07-14 00:00:00
  • 文章来源:RTF
  • 作者: RTF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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