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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股票收益(未超过一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发布日期:2015-07-08 00:00:00
  • 文章来源:RTF
  • 作者: RTF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持有不足12个月的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并入所得计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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