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2009号第2号第十一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故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均需进行关联申报。
根据国税发2009号第2号第十一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故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均需进行关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