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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 发布日期:2015-05-19 00:00:00
  • 文章来源:RTF
  • 作者: RTF

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须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提供书面申请并到税务所领取、并认真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

(1)开业日期;(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3)账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4)财会人员的设置;(5)能否正常申报纳税、缴纳税款、报送有关资料;(6)其它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及暂住证复印件(外地法人需提供暂住证);

5、企业财务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及专业证书复印件(外地财务人员需提供暂住证);

6、开户核准通知书、银行特种转账贷方凭证、资金对账单复印件;

7、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转租合同或无偿使用房屋协议、产权单位房产证明、房租发票复印件;

8、外区转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10、有关主要业务的代理、购销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

1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各月申报表及缴款书)复印件;(小转一般纳税人提供)

12、内资转外资、外资转内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原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1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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