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直接投资,则投资公司每年分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具体政策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及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83条:“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 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