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已实施多项税务新政,外资企业需特别注意。本次所实施的新政,以修订申请报表为主。RTF特别提醒企业,在新税政实施后,需要递交修订的申请报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耽误申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生效日期:2015.07.01
政策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3号公告
政策简介:为了更加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特别对增值税纳税申请表进行了调整,该《公告》特别明确了是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时填报。同时,为减轻部分纳税人的填报负担,对其他情况进行了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公告
生效日期:2015.07.01
政策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7号公告
政策简介:经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制订了该申请表,由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填写,并在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共设7列,分别为税目、减免性质代码、减免事项名称、减免税收入、税率、减免税额、备注,需要纳税人按填表进行填写、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
生效日期:2015.07.01
政策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0号公告
政策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居民企业的税务管理,对非居民企业一系列报表进行了修订,并公示了各报表所适用于的非居民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季度税款时填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季度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包括法定扣缴义务人和指定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生效日期:2015.07.01
政策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
政策简介:该公告针对预缴纳税申请表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