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软件企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在今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就包含了关于取消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审批的取消事项。赶上最后一次双软认证的企业心理乐开了花,而还在筹备中的企业,却泪流满面。眼看马上能享受的税收优惠,就这么没了。
这也就意味着,软件企业所能享受的增值税按3%征收(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与企业所得税税收两免三减半(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都没有了。
根据RTF以往的经验来看,软件企业虽然无法在享受到该优惠了,但是也不是没有其他税收优惠可以享受。那么软件企业还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这个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企业所得税按15%计算,企业也可享受相当一部分税收优惠。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如果企业与境外单位有非贸易合作,并且获得了境外收入。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类的服务也可享受到一定税收优惠。
以上就为,软件企业在当下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