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备案是指为了享受到免征某某税种的优惠政策,预先在主管机关进行相应资料的认定确认工作。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3】106号
财税(2010)64号《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操作指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刚公告2013年第22号
二、备案机关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
商务委员会:技术进出口登记
国家税务局:退、免税备案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免税备案的相关问题解析
1、问“哪些行业需要进行增值税免税备案
RTF:根据最新财税【2013】 106号文,纳税人提供以下的跨境服务,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提供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但未取得相关资质,或者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a.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 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 务、装卸搬运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b.广告投 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2、问:免税备案提交材料的要点有哪些?
RTF:备案审核关注点在合同,所以RTF专家提示与外方的合同拟定时,除了考虑合同双方,一定要充分考虑主管机关对合同认定的考察情况(详见百度百科 “技术合同认定”一文);另外无论您是退税还是免税,合同、收入、银行进账,相应的税金一定要清晰且对应;税局受理退税或者免税的前提一定是经由第三方 (商务或者技术市场)备案认可后,为了最好的风险控制,RTF专家提示您,一定要先完成备案再办理退税或者免税的认定
3、问:营改增之前ITO,BPO,KPO所享受免税的企业是否可以顺延继续享受增值税免税
RTF:依据财税【2013】 37号文,附件一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可以确定,原64号文中的“ITO、BPO”对应37号文中提及的“信息技术服务”,而原“KPO”对应“研发和 技术服务”,二者均属于现代服务业。国税总局【2013】 52号文中提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时间上的重点提示:纳税人提供符合免税规定的跨境服务,已进行免税申报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按照规定补办免税备案手续;在2014年3月31 日之前未按照规定补办免税备案手的,应予征收增值税;对2014年3月31日之后按照规定补办免税备案手续的,其已经征收的增值税,可以申请退税或者递减 以后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在2012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前,未进行免税申报的,按照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可以申请退税或者递减以后的应纳税额。
四、具体免税备案申请流程
技术市场认定
商务委登记
税务局备案
首先:服务类免税备案一定是针对某一合同的,如果合同涉及技术类服务需要先到相关技术部门做合同认定(详见百度百科“技术合同认定”一文),合同上加盖已登记专用章。
然后:凭经技术部门认定后的合同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到本地区商务委取得“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可以同时在商务委的“服务外包”系统做一下备案,年初可享受北京市的服务外包“贴息”优惠政策
最后:备齐经认定的合同、商务委批复的“登记证”以及“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和接收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五、成功免税申请实例
RTF公司的北京某客户,主要业务是为境外企业开发设计网络程序,针对其中一个“浏览人数自主计数”程序的合同收入申请免税。
首先,根据技术要点拟订合同。内容上突出一个“新”字,尽量避免“培训”、“服务”等字眼。且明确产权归属。到技术市场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其次,凭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资格证书 (外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 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其他所需材料等到商务委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最后,取得“xxx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税备案。重点注意窗口解释,及相关账目的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