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很多企业已经按照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49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进行了免税申请,同时对已以往未备案的“跨进应税服务”申请退税,今天RTF财税结合案例详述退税实操要点。
一、案例背景
上海市浦东新区甲公司与关联方乙公司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行业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收集所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资料”,并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向乙公司收取服务费。企业认为该合同为咨询服务合同,可向税务局申请跨境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免税同时申请以前年度的税金退还。
二、税务机关的质疑
投资咨询未明确属于营改增的鉴证咨询服务故第一轮申请被驳回;
合同中对服务的描述过于笼统,需要提供确切的描述并附上服务成果报告以证实服务的真实性;
关于合同报价需提供合理性说明以及季度报价的差异原因。
三、RTF财税专家处理方法
在第一轮申请被驳回后与税务机关的审批人员进行座谈,详述甲公司提供的服务实质为财务,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报告;
从营改增的范畴和营改增之后的跨境服务免税中,特别明确了哪些服务可以免税,哪些服务不能免税;
争取到第二轮申请资格后修改合同并对服务内容进行细化,草拟各类情况说明;
(投资行为可能涉及前期的商业环境、财务环境、法律环境的调研,以及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法务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这些服务是营改增服务中财务咨询和法律咨询的常见的服务范畴。RTF协助该公司将比较含糊的投资咨询服务按其真实情况拆分成法律咨询顾问合同、财务咨询服务合同、税务顾问咨询合同,并根据其详细的人员配备、实际成本发生、产品报告的出具等进行收入的拆分。)及时跟进每一步审批流程并及时补充资料。
四、本案结果
成功获得免税批复并申请到近30万退税款项。
RTF建议企业由于营改增有自己的用词和用法,企业可能本质上是满足的,但是描述却趋于传统,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申请到免税。建议企业可以进行详细的拆分,将每类的活动按照性质和服务的情况全部完全独立。现将退税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首先,取得跨境服务合同的免税备案
其次,就合同以往所缴纳增值税进行清算,取得“涉税事项疑点问题传递单”和“享受跨境服务免税政策企业核实单”
然后,提交抵退税申请表、涉税事项疑点问题传递单复印件、享受跨境服务免税政策企业核实单复印件、书面申请(要写清调申报和没有进项抵扣)、退税明细表(要添加税票号)、增值税免税备案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到征收所办理退税。
RTF在跨境应税服务的退、免税项目上有着丰富的实操经验,能够针对您的自身情况进行诊断给出可行方案。如果您希望更深入讨论文中所提及的问题对您企业的业务可能带来的影响,可以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